您当前的位置 :天津滨海网>产经 > 正文
新凤鸣收到证监局警示函 三方面原因导致未完成回购
2021-11-18 17:23:01 来源:览富财经网 编辑:

11月17日,新凤鸣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。根据公告内容,公司实际回购金额与计划回购金额存在差异是收到警示的原因。对此,新凤鸣解释称,一是公司受定期报告窗口期,导致符合要求可供回购股票的天数较少。二是公司股票成交量在符合回购条件的时期比较小,大额买入,容易造成股票价格大幅波动,进而可能影响投资者的利益。

另外,查阅新凤鸣股价走势可以发现,自 2020年11 月中旬到 2021 年 5 月回购到期为止,公司股票价格一直超出回购价格上限,这或许是导致新凤鸣无法在11 月中旬之后的时间段实施股份回购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
据了解,新凤鸣主要业务为民用涤纶长丝及其主要原材料之一PTA 的研发、生产和销售。目前,公司已拥有民用涤纶长丝产能600 万吨,稳居行业前三。受涤纶长丝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上升影响,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65.69亿元,同比增加58.60%;归母净利润为19.34亿元,同比增加644.84%。

此外,公司还布局了“两洲两湖”生产基地,产能进一步扩张。根据新凤鸣规划,预计2024年PTA产能达到1200万吨,长丝产能达1000万吨,短纤产能达200万吨,实现中下游产能翻倍。

业内人士指出,随规新凤鸣规划项目逐步落地投产,公司产业链一体化、规模化低成本优势有望进一步显现,增强公司盈利能力,长期盈利确定性强。

事实上,11月1日,新凤鸣就上述事由已经收到了交易所的通报。不过在此之后仍有西南证券、广发证券等6家券商给予“买入”或“增持”评级,市场对其长期成长性依旧看好。

分享到:
版权和免责申明

凡注有"天津滨海网"或电头为"天津滨海网"的稿件,均为天津滨海网独家版权所有,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;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"天津滨海网",并保留"天津滨海网"的电头。